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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有证怎么确权?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农民的发展和土地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它的权属是不怎么完整的。必须通过相关登记才能发证,这样才能把权利确定下来。农民一般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同时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那么农村房屋有证怎么确权呢?

农村房屋有证怎么确权

一、关于农村房屋确权的相关流程:

1、申报,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人,需写相应的申请书。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经转县国土局调查了解,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以审批手续和土地权属为依据,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一户一宅”的标准,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坚持30年不变。

农村房屋确权流程

二、根据有关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符合规定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查明情况,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房屋确权的好处

三、农村房屋确权的好处

1、农村房屋使用权一般不需要,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2、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3、农村房屋使用权,政府和法院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4、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如何要进行房屋买卖,同意即可,农村房屋必须要通过当地政府是同意。即可获取相关证明,拥有了证明之后才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5、当然,涉及到房屋买卖都不是小事,合同还是必须有的,所以在取得村委会的开具证明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大家在掌握了上面小编给大整理的这些知识之后,只要按照上面提供的流程和规定来办理,那么就不怕拿不到确权证书了,所以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也要积极的配合相关工作,相信这也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小编也祝大家能早日拿到相应的证书。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