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lo-icon

2018年长沙规范农村盖房要坚持一户一宅,先规划后建设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如今,农村的宅基地是越来越值钱了,更多的农民朋友愿意回老家盖房子,只是现在不能乱建房。前些天,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农村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控制建房规模,坚持一户一宅,实行建新拆旧,并引导村民集中居住,注重农房风貌管控。 

2018年长沙规范农村盖房要坚持一户一宅,先规划后建设

规划先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目前长沙城区已实现规划先行、规划全覆盖,农村规划却是一大短板。根据《意见》,农村建房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要加快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规划。根据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要求和行政村区划调整情况制定村庄规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农村建房如何选址?《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导村民在规划确定的集中居住点选址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地下采空区。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在上述范围之外的,符合个人建房条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址危房改建,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政策进行监督。 

控制规模:坚持一户一宅,控制用地面积,实行建新拆旧 

一户家庭可以拥有多处农村住宅吗?《意见》规定,农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即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村民申请住宅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限额标准需扩建的;现有住宅属旧房、危房需拆除新建或改、扩建的;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需搬迁新建的;住宅因灾害损毁需重建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2018年长沙规范农村盖房要坚持一户一宅,先规划后建设

建房面积方面,鼓励各区县(市)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内,结合本地资源状况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村级公共服务用房及行政办公用房面积,避免超标和重复建设。 

同时,农村建房须实行建新拆旧。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须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房后方可开工建设;保留的生活用房,应在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个月内拆除全部旧房。村民应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房。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节约用地: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引导村民集中居住 

根据《意见》,农村建房须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首先,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尽可能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废弃地等进行建设。鼓励统筹利用闲置土地和村部、小学、厂房等现有房屋,改造、建设村级公共活动场所。盘活现有村民住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村公共用房和农民住宅产权确认和资产评估,盘活资产。允许将闲置村民住宅出租,鼓励向本村无房户或危房户转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其次,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各乡镇、村要规划一至两个集中居住点,在农户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在乡镇或村的集中居住点建房。原则上,农民新建住房必须在集居点选址建设。 

再次,开展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各区县(市)要在2018年底前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一户多宅”和“空心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制订处理方案,在明年全面完成“一户多宅”“空心房”、建新未拆旧房屋等的清理整治工作。 

2018年长沙规范农村盖房要坚持一户一宅,先规划后建设

风貌管控: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提高农村建房质量 

根据《意见》,长沙将推动绿色建材下乡,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节水洁具、太阳能热水器、水性涂料等绿色建材产品。要求各相关单位以绿色建筑为契机,充分使用节能化技术,运用商品化、集约化和楼宇化的理念进行农村房屋建设,使农村建设用地得到更大限度、更高层次的资源利用。

 

《意见》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户多宅情况清理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依法流转、有偿退出和复垦等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对违章建筑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将违章建筑制止在萌芽状态。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房屋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