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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宅基地能不能互换?建房想另选地点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大多情况下,在农村老家盖房子都是在自家原先的宅基地上建的,很少是在其他地方建,主要还是国家分给我们的宅基地就在那里,还有怀旧的心理。可是,也还是有些人觉得自家旁边缺少树木,或是不方便,所以会想在别处建房子,就像我一个朋友家,他们家的房子就是建在别人的宅基地上,旁边就是马路,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跟另一户人家互换宅基地后建的房子。那么,正常来讲,我们老家的宅基地是否真的可以互换呢,如果想把房子建在别处的话。

其实,只要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的行为,一般在本村之间是可以互换宅基地的,尤其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村民之间经过批准可以互换宅基地。具体理由如下:


1、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国禁止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并不禁止对于本集体内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体内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

2、本集体的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互换宅基地,究竟具体应当履行什么审批程序,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一般是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互换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不应严于宅基地的取得审批程序。在本案中,老李与老王互换宅基地完全属于本人自愿,并经过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签订了《调解宅基地协议书》,且老李2000年在互换后的新宅基地上盖了房,并办理了宅基地和房屋的登记手续。

所以,我朋友家与那个村民家互换宅基地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是同村集体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是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登记发证。如果你家也有此类情况,并且对方家里也同意与你家互换宅基地的话,也是可以互换的哦!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